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监理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合同制订监理计划,并抄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