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 司法保护第五十条已修改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应当保护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受抚养、受教育的权利。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