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学校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课时和作业量的规定,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体育锻炼时间和参加文化、科技以及公益活动的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其在校学习时间。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