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烟草制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采用新技术努力降低有害成份含量,提高烟草制品质量。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只对县级以上烟草公司供应卷烟,禁止对其他单位和个人供应卷烟。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