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十条已废止烟叶收购实行许可证制度。县级烟草公司设置烟叶收购站(点),应当经省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烟叶收购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烟叶收购工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