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安徽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