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社会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提倡团体、公民参加人身保险。公民见义勇为,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中人身受到伤害,凡参加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以内,从优给付。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