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路条例/第五章 路政管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公路用地的范围按照以下标准划定:(一)公路两侧有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的,其用地范围为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侧不少于一米的区域;(二)公路两侧无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的,其用地范围为公路路缘石或者坡脚线外侧不少于三米的区域。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