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监督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农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着装整齐、佩戴标志、持证上岗。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专用车辆设置统一标志。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