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监督第二十条已修改农业机械在道路上行驶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轮式拖拉机在田间作业发生事故的由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负责处理;在田间以外发生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