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九章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第五十二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0月8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