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预备会议的举行第二十条已修改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的有关事项,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提交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的有关事项,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0月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