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城市规划和开发建设等活动时,应妥善处理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止因决策失误对当地环境造成损害。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