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