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内的民族关系第七十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各民族公民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政策的教育,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民族政策,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每五年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0月29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