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六十八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动员社会力量办好社会福利事业,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对军烈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孤儿给予关心照顾。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0月29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