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四十三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积极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扩大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鼓励发展地方优势产品出口,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自治县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0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