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邮政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已修改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工程,应当将信报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住宅信报箱应当按照住宅套数设置,每套住宅设置一个信报箱格口。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进行信报箱工程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参加验收。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小区、住宅楼房未设置信报箱的,由产权人按照标准设置。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