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废止除用于生产纯碱、烧碱以外的工业用盐由盐业主管机构统一管理。用盐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采购和销售,不得私购、私销。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