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盐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市环境缺碘和食盐加碘情况进行评估,盐业主管部门予以配合,并及时上报。盐业公司应当合理设置非加碘食盐供应点,方便因治疗疾病等不宜食用碘盐的市民购买非加碘食盐。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