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已修改本条例中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含义,从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