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服务设施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将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服务设施、福利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各类老年福利机构。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