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执法检查的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检查,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