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管理监督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支持工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劳动者,依法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介绍机构中介服务和劳动力市场管理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