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图书报刊和美术市场管理第二十九条已废止经营音像制品批发业务,必须经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音像制品批发经营许可证》;经营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必须经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音像制品零售经营许可证》或《音像制品出租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