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二章 集体协商/第一节 集体协商内容第九条有效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工资分配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协商:(一)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和其他工资分配事项及工资支付办法;(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三)试用期、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四)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工资事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