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职工拒不执行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布的命令,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