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二章 集体协商/第三节 集体协商程序第二十五条有效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企业方制作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经双方同意,可以中止协商并商定恢复协商的时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