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二章 集体协商/第三节 集体协商程序第十七条有效职工方与企业可以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依法进行平等协商。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