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向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检举控告。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