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劳动活动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生产经营者。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