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应当采用计算机控制、电机调速、节能照明等技术成熟、效益显著的通用和专用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