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以及其他商业视频,应当事先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同意。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