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保护环境与资源,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