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已废止财会人员违反本条例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情节严重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农牧业经营管理部门注销嘎查村财会人员任职资格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