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业经营管理部门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