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第七条有效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本办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下列活动不需申请:(一)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二)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