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损害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