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已修改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归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