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九条已修改经营者承担下列义务:(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不得强行销售、强行服务;(三)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价格、卫生、计量等规定;(四)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必须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五)根据法定或者约定,修理、调换、退货或者改进、重做、退款;(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