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经营者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