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章 消费者协会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消费者协会的经费来源有:(一)政府拨款;(二)调解收费;(三)实行会员制的会费收入;(四)接受社会赞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