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章 消费者协会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设立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可以在乡、镇、街道、商品交易市场等建立分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