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订立租赁合同,并且进行登记。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五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