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十五条已修改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的报告,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转交有关机关、组织。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应当向代表反馈。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