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执法人员培训、执法公示、内部监督、执法情况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执法违法责任追究等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