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鼓励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植树造林要以工程造林为主,提倡营造混交林。自治县对全县林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