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工教育条例/第二章 管理第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负责制定和落实本系统职工教育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提供服务、检查监督。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