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学技术推广机制,重视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的培养。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成果。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科技工作者在自治县进行技术开发、创办科技实体。对在科学技术推广应用方面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5月30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