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二十条已修改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培植和发展电力、矿产、生物资源、边贸、旅游等产业,依托本地资源,推进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地方法规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5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